合肥高新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公司管理着合肥高新区所属三个国家 级孵化器(合肥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合肥软件园和合肥留学人员创业园)及其他专业孵化器和科技企业加速器,经过数年的成长和发展,合肥高新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发展成为省内孵化规模蕞大、创新能力蕞强、专业分布蕞广的综合创业和孵化园区。
合肥高新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现注册资金160100万元。公司下设招商服务部、办公室、项目部、综合部、投资部、财务室6个职能部门,管理人员38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27人。管理孵化用楼14栋,占地面积80亩,孵化面积共12万平方米,其中研发办公楼6栋,共6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8栋,共6万平方米;管理华亿科学园的孵化研发楼及标准化厂房16栋,占地面积120亩,共15.5万平方米。
合肥高新创业园现有企业27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35家。园内企业吸纳就业人数7000多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96人,硕士学位232人,归国留学人员43人,大专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占80.9%。园区内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33家,认定的软件企业50家,留学人员创办企业17家,承担国家火炬计划、国家863计划、科技部创新基金等各类项目200多项。
园内累计孵化700多个企业项目,孵化毕业企业145家,获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64家,获认证的软件企业114家。“十五”以来,园内企业累计实现技工贸总收入145亿元,园内企业累计实际上缴税金5.2亿元。培育出年收入亿元以上的企业9家,年收入千万元以上的企业48家,年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90多家。2010年1-9月,园内企业实现技工贸总收入15亿元,每亩技工贸收入1875万元,年收入超亿元以上的企业5家,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1家;实际上缴税收4734万元,每亩税收59.2万元。年新增知识产权164项,其中专利61项(发明专利2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03项、商标7项。年新增国家 级重点新产品1个、省重点新产品5个、省火炬计划项目6个、高新技术产品5个、软件产品42个。园区企业共获得国家创新基金、服务外包企业发展资金等各类各级政府扶持资金2200万元。010
一、 发展目标
根据企业目前的经营规模,分别按2010年、2011年和2012年三个年度,对销售收入有望超过1亿元、年增长35%以上的企业列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以下简称“培育企业”),给予分类支持,实现园区亿元以上企业持续大幅增加的奋斗目标。
二、 扶持对象
入选培育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高新区的科技型企业。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三)有扎实的产业化基础和条件,技术储备充足、市场潜力大。
(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明晰,无权属纠纷。
三、扶持政策
(一)建立培育企业联系制度。“领导包抓,部门包扶”。管委会领导定期跟踪走访,深入调研,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帮扶企业的具体措施。
(二)优先推荐申报项目。管委会各部门优先推荐培育企业申报国家及省市各类项目和资金,申报管委会各类项目和资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培育企业。
(三)采取资本金投入、有偿或无息借贷、以奖代补、风险补助等多种途径,支持培育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具体依据《合肥高新区科技创新产业化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合高管〔2009〕256号)文件执行。
(四)鼓励培育企业通过股权融资、股份制改造等资本运作方式迅速做大做强,对于拟上市的企业,在完成股份制改造后,优先给予资金补助。
(五)鼓励培育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于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和办理质押手续发生的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六)通过融资洽谈、项目推荐等途径,促进培育企业与各类金融机构及风险资本对接,为企业快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在坚持市场化运作前提下,管委会参(控)股的风险投资公司、基金及担保公司,优先支持培育企业发展。
(七)管委会对当年销售收入实现大幅增长的培育企业,按其收入增长额的1%—2%给予奖励,对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的培育企业授予“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荣誉称号,并给予表彰奖励。
(八)为加强科技成果孵化力度,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向企业成长的早期延伸,选择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增长潜力大、销售收入有望迅速增长的初创期企业作为科技小巨人创业企业(简称“创业企业”),在其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一千万元后给予20-40万元的奖励。
以上所需资金从高新区科技创新产业化专项基金中支付。
四、具体实施办法
(一)成立高新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科技局、财政局、经贸局、招商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局,办公室职责:受理企业申请,负责组织相关产业发展专家对企业进行评估,以及政策实施工作。
(二)企业的遴选及管理:领导小组根据高新区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和企业经营情况,每年确定一批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和科技小巨人创业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入选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考核评定一次。具体申报及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三)支持周期:培育企业和创业企业的培育周期不超过3年,对不能实现经营目标的企业实行淘汰制。
公司在为园区企业提供研发、生产、经营的场地、房屋、设备等基本设施的同时,提供系统的代办工商注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政策咨询、项目申报、创业培训、企业宣传等服务。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公司积极探索服务新模式,通过开展风险投资、产业投资、配套投资、信用担保等一系列投融资服务,帮助在孵企业争取资金,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